政策解读 · 发布于 2026-09-23
2026年9月14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开展四川省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依据《四川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川科产〔2026〕7号),正式启动四川省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9月28日前报送省科技厅——今天距截止仅剩5天,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需要抓紧准备。
本文依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官网2026年9月14日公开发布的《通知》原文整理,政策口径与截止时间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
创新联合体,是以党建为引领、重大科技任务为牵引,聚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由行业龙头或链主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组建,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纽带的体系化、任务型创新合作组织。
它的核心功能有四条:牵头开展产业链协同攻关、统筹配置链内创新资源、输出转化产业共性技术、发挥强链补链延链作用。简单说,就是把"一家企业做不了、单打独斗没效率"的产业链关键环节,用联合体的方式组织起来集中攻克。
本次申报围绕四川"15+N"重点产业链建设,每条产业链细分领域差异化布局1至2家,同一细分领域不重复建设。对已牵头建成国家级、省级技术(新兴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领域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划重点:这次申报不是"广撒网",而是按产业链精准布局——牵头企业的行业地位、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攻关担当,是能否获批的关键。
《通知》对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分别提出了明确条件,企业可先对照自查:
牵头单位条件一:注册地在四川省,应为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领衔企业,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原则上1家牵头单位牵头组建1家省级创新联合体。
牵头单位条件二:原则上年度营收排名行业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未来产业、传统产业等领域可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放宽标准。企业还需拥有稳定研发团队、中试或产业化载体,具备场景供给、成果产业化落地能力。
牵头单位条件三:资源整合能力突出,能够集聚相关领域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联合开展长期技术攻关,愿意承接链长办公室下达的产业链创新提升任务。
成员单位条件一: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原则上总数不少于10家,其中省内注册或驻川单位占比不低于50%,企业类成员占比不低于50%,鼓励国外、省外顶尖产学研机构参与。
成员单位条件二: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确定,原则上应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应用方等。
成员单位条件三:成员单位与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具备长期协同研发、供需配套基础,承诺共同投入攻关资源,实质性参与产业链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成果转化等工作。
共性要求:申报主体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环保、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规违法及失信行为。
本次申报区分存量创新联合体和新建创新联合体,两条路径的流程不同:
路径一:存量创新联合体申报。适用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前由科技厅、省直相关部门已批复设立的创新联合体,由牵头单位自愿申报。流程为:牵头单位填写《四川省创新联合体(存量)组建申报表》及《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按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Word版加盖章PDF版)于2026年9月28日前报送科技厅;随后进行申报材料初审、组织开展答辩评估,重点核查现有目标任务、运行成效、组织架构、攻关产出、成员协同等;答辩评估通过的,按程序纳入四川省创新联合体序列。
存量申报材料包括:原创新联合体批复文件复印件、组建申报表、共建协议、按模板编制的最新建设方案、有关佐证材料。
路径二:新建创新联合体申报。适用于拟申报新建四川省创新联合体的链主企业、行业龙头、科技领军企业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领衔企业。流程为:申报主体填写《四川省创新联合体(新建)申报表》,报经行业主管省直部门或市(州)科技局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后,由推荐单位将推荐汇总表、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于2026年9月28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厅;科技厅会同相关链长办公室开展综合论证,确定拟支持建设的细分领域和牵头单位;通过论证的牵头单位由科技厅另行通知,指导其联合成员单位共同编制建设方案、签订共建协议;随后开展论证评审与批复认定,确定认定名单,按程序纳入四川省创新联合体序列。
新建申报材料包括:《四川省创新联合体(新建)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共建协议与建设方案(另行通知)等。
《通知》明确了八项支持措施,这是企业最关心的部分:
支持一:深度融入产业链建圈强链。链长办将创新联合体纳入产业链重点支撑载体和工作抓手,在技改、产业示范项目、产业链专项资金中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支持;支持联合体参与国家、省级产业类示范工程、产业赛事、科创展会。
支持二:成果转化与场景应用。链长办统筹本产业链应用场景资源向创新联合体开放;联合体首台(套)、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落地,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省级首台(套)、新产品支持政策。
支持三:承担省级科技项目。支持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成员单位申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对绩效评价考核优秀的创新联合体按有关规定予以定向项目支持。
支持四:科技攻关需求直通申报。创新联合体可依据本产业链攻关需求,自主凝练产业技术项目,形成推荐清单直接报送科技厅,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绿色通道。
支持五:内部攻关项目升级。联合体内部自主投入开展的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完成阶段性验证后,经链长办审核推荐、科技厅评估论证,可按有关规定纳入省级科技计划体系。
支持六:建立联合专项。支持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与科技厅共同设立企业联合专项,依托"企业出题、科技答题"模式,聚焦产业技术痛点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
支持七:提升创新能力。对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科研条件、科研设施、科技金融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支持八:党建创新融合赋能。在创新联合体结合上下游、左右岸、前后端开展党建联建共建,以及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方面,给予党建经费和党建工作专员力量支持。
一句话总结:对牵头企业来说,创新联合体身份带来的不只是荣誉,更是技改项目、产业链专项资金、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需求直通申报、联合专项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政策入口。
距离2026年9月28日报送截止还有5天,建议企业按以下顺序推进:
第一步:确认牵头资格。对照"四川注册、链主或龙头地位、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特殊领域一事一议)、行业影响力"逐条自查,判断自己适不适合牵头,还是以成员单位身份参与。
第二步:组建成员阵容。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0家,省内单位占比不低于50%、企业类成员占比不低于50%,需要提前与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沟通,形成共建协议。
第三步:对接推荐单位。新建联合体需报经行业主管省直部门或市(州)科技局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务必第一时间与推荐单位确认流程与盖章时间。
第四步:准备申报材料。存量联合体准备申报表、建设方案、共建协议、批复文件及佐证材料;新建联合体准备申报表与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Word加盖章PDF同步准备。
第五步:9月28日前完成报送。材料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产业科技促进处(成都市学道街39号),申报咨询电话:王老师(028)81531647、张老师(028)86615320。
Q1:哪些企业适合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A1:注册地在四川省的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领衔企业,原则上年度营收排名行业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未来产业、传统产业领域可"一事一议"放宽。
Q2:成员单位有什么数量要求?
A2: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原则上总数不少于10家,其中省内注册或驻川单位占比不低于50%,企业类成员占比不低于50%,鼓励国外、省外顶尖产学研机构参与。
Q3:没有牵头资格的企业能参与吗?
A3:可以。成员单位不限规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应用方都可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关键是具备长期协同研发、供需配套基础。
Q4:已经建过省级创新平台的企业还能牵头吗?
A4:已牵头建成国家级、省级技术(新兴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领域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可关注其他细分领域或转为成员单位参与。
Q5:申报材料什么时候截止?
A5:存量与新建创新联合体申报材料均须于2026年9月28日前报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Word版加盖章PDF版)同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Q6: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A6:可纳入产业链重点支撑载体,在技改、产业示范项目、产业链专项资金中获得支持;可申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享受需求直通申报绿色通道、与科技厅共建企业联合专项,还有首台(套)、新产品等政策支持。
Q7:材料准备时间紧张,可以后补吗?
A7:不可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时限等要求的申报将不予受理,材料需在9月28日前一次性报送完整,建议企业尽快启动、不要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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