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发布于 2026-11-04
2026年10月30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370号),正式启动2027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工作,并同步开展2023年度存量集群复核。通知明确: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复核资料报送,新申报集群资料于2027年3月20日前报送。今天距存量集群复核资料报送截止还有26天。本文围绕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为您系统梳理申报主体、认定标准、推荐与复核流程及时间节点。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指以中小企业为主体,聚焦某一主导产业,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较为完善、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绿色化发展成效明显、治理和服务能力较强的产业集群。它是我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重要组成单元,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相互衔接、协同推进。 通俗地说,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就是"一县一品、集群发展":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围绕一个主导产业把一批中小企业聚在一起,形成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公共服务配套的产业生态。认定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既是区域产业实力的官方认可,也为集群内企业争取专项资金、平台资源、要素保障提供了重要载体。 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工作,依据以下政策文件组织开展: 1. 《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6〕4号):2027年度新申报集群按该新版《办法》组织实施。 2. 《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川经信规〔2023〕1号):考虑政策衔接平稳过渡,本次2023年度存量集群复核按该《暂行办法》实施,后续复核按新版《办法》执行。 3. 国家级层面,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推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四川省培育认定工作与国家级集群培育体系衔接,为集群后续争创国家级集群打好基础。 提示:本次通知同时涉及"新申报推荐"与"存量复核"两类事项,时间节点、适用办法、材料要求各不相同,相关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务必分类对照、分别准备。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2027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主体为: 1. 所在地县级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主体一般指产业集聚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 重点产业链主承载地、协同发展地的相邻县域。跨县级行政区域协同发展的,可按重点产业链主承载地、协同发展地的相邻县域口径确定申报主体。 3. 跨县级飞地。存在跨县级飞地布局的产业集聚,可按通知明确的飞地口径组织申报。 申报主体须填写《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表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需要说明的是,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的对象是"集群"这一产业组织形态,与通常意义上的企业资质申报不同:申报主体是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而不是单一企业;企业通过所在集群获得政策与资源支持。因此,符合集群特征的县(市、区)应当由县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申报,集群内的中小企业则配合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经营、产业链配套、创新活动等佐证材料。 2027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按以下流程推进: 第一步,县级申报。所在地县级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申报表、准备佐证材料,报送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第二步,市州初审。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对照《办法》认定标准核实集群真实情况。 第三步,择优推荐。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在符合《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至省厅。 第四步,省级审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审核、专家评审,按程序公示、认定,正式发布2027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提示:新申报集群资料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7年3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厅,县级申报主体应提前预留市州初审、实地抽查的时间,尽早完成材料报送。 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须参与本次复核,复核要点如下: 1. 复核对象。2023年度已认定的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全部纳入本次复核范围。 2. 复核主体。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复核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提交佐证材料,报送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3. 市州核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复核材料并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将通过初审的集群报至省厅;未通过初审的,需说明原因。 4. 适用办法。考虑政策衔接平稳过渡,本次复核按照《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川经信规〔2023〕1号)实施,后续复核按新版《办法》实施。 5. 时间要求。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11月30日前报送复核集群相关资料。 提示:距2026年11月30日复核资料报送截止还有26天,2023年度已认定集群的县(市、区)请立即启动复核材料整理,主动对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确认初审安排,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复核结果。 两类事项的时间节点与材料要求汇总如下: 1. 复核集群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报送《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附件2)、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汇总表(附件4)。 2. 新申报集群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7年3月20日。报送《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附件1)、《2027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附件3)。 3. 报送形式。相关资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含可编辑WORD和PDF),以正式文件报送,正式文件中须有经实地核实、初审合格等内容表述。 4. 邮寄地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3号院),联系人:中小企业促进处 姚丁心,电话:028-87036542,邮箱:jxwxqyc@126.com。 5. 违规处理。如发现虚假填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注:以上时间节点均以《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370号)为准,具体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最新通知为准。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对四川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多重意义: 1. 集群企业可优先获得政策资源。纳入省级集群的县域产业,在省级专项资金、产业政策、要素保障等方面将获得倾斜支持,集群内中小企业可直接受益。 2. 有利于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集群建设推动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配套,中小企业可以在集群产业链中找准位置、稳定订单、提升专业化水平。 3. 与专精特新培育相互促进。集群内中小企业是专精特新培育的重点对象,集群认定后更有利于企业争创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资质。 4. 为争创国家级集群打下基础。四川省培育认定工作与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体系衔接,省级集群是后续争创国家级集群的重要基础。 对县域而言,成功认定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地方产业实力的重要名片,也是争取上级政策资源、吸引投资落地的重要抓手。 第一,明确自身角色。企业端应主动向所在地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反馈集群建设情况与经营数据,支持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县级主管部门应尽快研判本地区主导产业是否符合集群认定标准。 第二,分类推进两类事项。2023年度已认定集群立即启动复核材料整理,确保11月30日前报送;符合条件的新集群按2027年度推荐要求准备,2027年3月20日前完成报送。 第三,对接市州主管部门。申报和复核均须经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审、实地核查,建议提前对接确认初审时间、材料口径与推荐名额安排。 第四,规范准备佐证材料。围绕集群主导产业规模、产业链配套、创新能力、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发展、治理服务等方面系统整理佐证材料,确保真实、完整、可核验。 第五,关注后续培育政策。集群认定后,县级主管部门可统筹谋划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数字化转型推进等后续工作,放大集群政策效应。 本政策信息均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发布为准,具体申报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注:本文倒计时天数按2026年11月4日计算;政策内容截至2026年11月4日。 Q1:什么是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A1: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指以中小企业为主体,聚焦某一主导产业,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较为完善、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绿色化发展成效明显、治理和服务能力较强的产业集群,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培育认定。 Q2: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与创新型产业集群有什么区别? A2:两者主管部门、认定对象和培育重点不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主管,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以县域为单元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由科技部门主导,侧重创新要素集聚与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企业可结合自身所处产业链和主管部门安排分别关注。 Q3:谁可以申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A3: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包括重点产业链主承载地、协同发展地的相邻县域、跨县级飞地)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佐证材料,报送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集群内中小企业配合提供经营、创新、配套等佐证材料。 Q4:2027年度新申报集群什么时候报送? A4:新申报集群资料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7年3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县级申报主体应在此之前完成市州初审、实地抽查等环节。 Q5:2023年度已认定集群必须复核吗? A5:是的。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须全部参与本次复核,由所在地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复核申报表并提交佐证材料,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审、实地核查后报省厅;未通过初审的需说明原因。 Q6:本次复核按什么办法实施? A6:考虑政策衔接平稳过渡,本次复核按照《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川经信规〔2023〕1号)实施;后续复核按新版《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6〕4号)执行。 Q7:申报和复核材料如何报送? A7:相关资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含可编辑WORD和PDF),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3号院),正式文件中须有经实地核实、初审合格等内容表述;联系人:中小企业促进处 姚丁心,电话:028-87036542。 Q8:集群内中小企业能获得什么支持? A8:纳入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后,集群可在省级专项资金、政策倾斜、要素保障等方面获得支持,集群内中小企业可依托集群平台获得产业链协同、专精特新培育、数字化转型等服务,并可优先参与集群相关项目申报。 四川鼎胜鸿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成都成华区,专注为四川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科创与知识产权服务,服务网络覆盖全省21个市州,支持上门沟通。 主营业务:商标注册与品牌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申报、企业资质规划。 联系我们:关注公众号获取。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270号1栋1单元10层1006号。 关注我们:每周分享申报政策与知识产权实用干货。获取免费企业资质评估。01 什么是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02 政策背景与依据
03 申报主体与基本要求
04 2027年度推荐流程
05 2023年度集群复核要点
06 时间节点与材料要求
07 对四川中小企业的影响与意义
08 申报建议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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