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区域观察 · 发布于 2026-11-08
2025年6月23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达市府发〔2025〕6号),自2025年6月25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这份文件的思路很集中:围绕“企业”这个创新主体,把财政科技资金投向三个方向——把科技型企业培育起来、把科技成果转化出去、把科技人才引进来,一共九条措施加一条落实保障。对达州的企业来说,最直接能用的是三件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最高30万元、研发投入同比增长最高50万元补助、省级中试研发平台按设备购置费15%最高100万元补助。本文按原文逐条拆开。 文件全称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文号达市府发〔2025〕6号,印发机关为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日期2025年6月23日。 第(十)条明确: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6月25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若与市级其他相关政策重复或者类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外的已有激励政策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各县(市、区)可参照本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政策措施。 资金渠道也写得很清楚:第(一)至(七)项所需资金从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列支,第(八)项所需资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单独报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在收到奖补资金后,应及时拨付到位。 “就高不重复”是这份文件最需要记住的一句。同一事项如果市级其他政策也给奖补,只能按最高的那一项拿,不能叠加。申报前应先查清企业符合的所有市级政策,把各条金额算清楚再选口径,避免“报了小口径、丢了大金额”。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上一年度认定的销售收入分三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1. 上一年度认定销售收入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上一年度认定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 上一年度认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5.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这条设计的特点是按规模分档,而不是“一刀切”。同样是首次认定高企,销售收入过亿的企业拿30万元,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拿10万元。这里的“销售收入”要特别注意口径:文件写的是“上一年度认定的销售收入”,通常指认定申报材料中经审计确认的上一会计年度销售收入,不是企业自行填报的估算数。 复审奖励5万元,与首次认定的最高30万元差距较大。这也提醒企业:高企资格的价值不只在首次认定的一次性奖励,更在于资格连续性带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续各类科技政策申报资格。 第(二)条专门针对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了两条通道: 第一条通道,绝对增量法。对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 第二条通道,比例法。对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000万元以下且增速超5%(含)的,按新增部分5%给予一次性补助。 两条通道的分界线在“增量1000万元”。增量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直接拿50万元定额补助,不再按比例算;增量不到1000万元但增速达到5%及以上的,按新增部分5%计算。举例来说,某企业上年研发投入500万元、本年800万元,增量300万元、增速60%,按比例法可补助15万元;另一家企业上年研发投入3000万元、本年4100万元,增量1100万元,按绝对增量法直接拿50万元。 两条通道的共同前提是“科技型企业”。在达州,这个身份通常指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经认定的瞪羚企业等。没有科技型企业身份,研发投入增长再多也不在本条范围内。 数据准备提示:研发投入数据要能对上账。企业应建立按项目归集的研发费用辅助账,年度终了形成研发费用明细,并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统计报表数据保持一致。三套数据打架,是这类补助最容易被退回的地方。 第(三)条支持组建高水平创新联合体:鼓励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对经国家、省批复组建的创新联合体,在科研项目、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这一条要读准:它不是现金奖励,而是“优先支持”。文件没有给出具体金额,而是在科研项目立项、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企业的实际意义在于,进入国家和省级批复的创新联合体名单,相当于在后续项目竞争中获得一个加分项。 对中小企业来说,直接牵头组建联合体门槛较高,更现实的路径是作为参与单位加入由龙头企业牵头的联合体,承担其中一部分技术攻关任务。参与联合体的经历,也可以作为后续申报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基础材料。 第(四)条是这份文件里单项金额较高的一条:鼓励科技型企业聚焦“3+3+N”重点领域建设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批量试生产等面向社会开放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对建成并认定为省级中试研发平台且设施设备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设备购置费用的15%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这条的三个前置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 平台要“建成并认定为省级中试研发平台”。省级认定是硬门槛,没有认定,投入再多也不在本条范围内。 2. 设施设备投入要在500万元以上。这条排除了规模过小的平台。 3. 补助基数是“设备购置费用”,不是平台建设总投入。土建、装修、人工等费用不计入。 按15%计算,设备购置费500万元可补助75万元;要达到100万元上限,设备购置费需达到约667万元以上。企业如果正在规划中试平台,建议把设备购置清单、发票、验收记录按项目单独归集,这是后续申报最核心的证据链。 第(五)条支持开展技术转移活动:支持企业独立创办或与其他社会力量联合兴办综合类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在达成立国、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的分支机构。对获批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科技厅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围绕科技金融:设立达州科技创新引导基金,按照“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原则,专注投资未来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鼓励各县(市、区,含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联合创投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重点投向具有市场前景且成熟度较高的实验室成果、中试研发、颠覆性技术等项目,并支持相关成果在市域内企业转化。 这两条的性质不同:技术转移是奖励,科技创新引导基金是投资。前者是财政资金给机构的一次性奖励,后者是基金按市场化方式投资企业。对初创期科技企业而言,基金这条通道意味着除了财政奖补,还有股权融资的可能。 第(七)条支持科技型企业引育创新人才(团队),同时设置了两类考核奖励: 1. 平台考核奖励。对国、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年度考核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依托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孵化载体考核奖励。对国、省级大学科技园或孵化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在年度考核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运营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八)条则针对人才服务保障:对全市统一选派且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博士专家、市级科技特派员,每年分别给予1万元/人、0.5万元/人工作经费补助,经费由选派单位统筹管理、专款专用;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科研项目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第(八)项资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单独报批。 这里要注意主体区别:第(七)条奖励的是“依托单位”和“运营单位”,也就是平台和载体的法人主体;第(八)条的补助给的是“选派单位”,不是个人直接领取,且要求专款专用。 第一步,先定位自己的身份。是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还是暂时都没有?身份决定你能进入哪一条。没有科技型企业身份的,先把高企认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作为年度首要任务,因为后面多条措施都以这个身份为前提。 第二步,算清销售收入档位。准备申报高企的,先按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销售收入,判断落在30万元、20万元还是10万元档,不要凭印象估算。 第三步,核对研发投入增量与增速。同时算两个数:绝对增量是否达到1000万元,增速是否达到5%。两条通道只能选一条,建议按金额高的那条准备材料。 第四步,把“就高不重复”算清楚。达州还有市级其他奖补政策,同一事项可能重复。申报前把所有可能适用的条款列一张表,逐条比较金额和条件,选最优口径。 第五步,关注县(市、区)配套。文件明确各县(市、区)可参照制定本地政策措施。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的企业,除了市级政策,还应查园区是否有叠加奖励。 注:本文政策内容依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达市府发〔2025〕6号),该政策自2025年6月25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截至2026年11月8日有效;具体申报时间、受理口径与兑付流程以达州市科技局及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 Q1:达州高企首次认定奖励分几档?分别多少钱? A1:分三档,按上一年度认定的销售收入确定:1亿元(含)以上30万元,2000万元(含)至1亿元20万元,2000万元以下10万元,均为一次性奖励。 Q2:高企复审有奖励吗?省级瞪羚呢? A2: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Q3:研发投入增长补助怎么算? A3:分两条通道。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同比增长1000万元以下且增速超5%(含)的,按新增部分5%给予一次性补助。 Q4:中试平台补助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A4:须建成并认定为省级中试研发平台,且设施设备投入在500万元以上,按设备购置费用的15%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Q5:技术转移机构有奖励吗? A5:获批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科技厅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Q6: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有效期多久? A6:自2025年6月25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与市级其他政策重复或类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Q7:奖补资金从哪里出? A7:第(一)至(七)项所需资金从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列支,第(八)项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单独报批,各县(市、区)收到资金后应及时拨付到位。 Q8:县区企业能享受叠加奖补吗? A8:文件明确各县(市、区)可参照本政策措施制定本地政策措施。是否叠加、如何叠加,以各县(市、区)及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发布的本地政策为准。 四川鼎胜鸿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成都成华区,专注为四川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科创与知识产权服务,服务网络覆盖全省21个市州,支持上门沟通。 主营业务:商标注册与品牌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申报、企业资质规划。 联系我们:关注公众号获取。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270号1栋1单元10层1006号。 关注我们:每周分享申报政策与知识产权实用干货。获取免费企业资质评估。01 政策依据与执行期
02 高新技术企业:按销售收入分三档
03 研发投入增长:两条通道,看增量也看增速
04 创新联合体:优先支持而非直接奖补
05 中试研发平台:设备投入越大,补助越高
06 技术转移与科技金融
07 人才与平台考核:两类奖励
08 达州企业怎么用这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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