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发布于 2026-09-26
2026年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6〕418号),部署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名单制定工作。
对企业来说,这是2026年度一项"含金量"很高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今天是2026年9月26日,距离新申请企业网上申报窗口(2026年10月1日)开启还有5天。
划重点:本次名单适用对象是"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新申请企业可于2026年10月起每月1日至10日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2026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源自《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简单说,企业当期进项税额除了正常抵扣外,还能多抵减5%,直接降低增值税实际税负。
按照418号通知,本通知所称名单,是指2023年第43号公告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也就是说,想享受这项政策,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三个身份: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18号通知明确了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需满足的条件,逐条来看:
1.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2026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 2025年度研发人员比例。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2025年职工总数的比例,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即不低于10%)。
3. 近三年研发费用比例。企业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比例不低于5%,5000万元至2亿元不低于4%,2亿元以上不低于3%)。
4. 高新产品收入占比。企业2025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即不低于60%)。
5. 制造业销售额占比。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
6. 合规底线。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是指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申请材料之日往前36个月。
提醒:以上第2、3、4条考察的都是2025年度(以及2023—2025三个年度)的高企条件指标。也就是说,即使企业2026年才获得高企资格,也要确保2025年度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高新产品收入比例均符合高企认定条件。
通知对企业申报时间分两类做了规定:
1. 续申请企业。已在《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自2026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可于2026年9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
2. 新申请企业。新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6年10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
今天是9月26日,距10月1日新申请窗口开启还有5天。需要提醒的是,申报窗口是"每月1日至10日",错过本月窗口要等下月1日,建议企业提前准备材料,尽早提交。
企业能享受多长时间的政策,取决于高企资格的存续情况,通知明确了四种情形:
情形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情形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内到期、且未在2026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情形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内到期、并在2026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情形四:2026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也就是说,只要企业2026年内高企资格有效(含新认定),最早可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加计抵减,最长可到2027年4月30日。
申报入口只有一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企业登录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一次申报且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
审核机制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是否从事制造业行业进行审核,科技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职责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为准)进行审核,税务部门对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2025年是否符合高企条件、制造业销售额占比等情况进行复核。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则上于2026年9月起每月底前将通过的企业名单推送税务部门。
分支机构申请享受政策的,由总公司一并填报相关信息;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由总公司汇总计算,非汇总纳税且分支机构属制造业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分别计算、分别确定。
误区一:有高企资格就能享受。不是。必须是"高企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且制造业销售额占比50%以上。很多高企属软件、服务业,不在制造业门类,不能享受此项加计抵减。
误区二:申报一次一劳永逸。不是。名单按年度制定,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2026年4月30日起即暂停享受政策,需重新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后方可继续享受;而且每个月1-10日才开放申报窗口。
误区三:内部关联交易也能计提加计抵减。不能。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委托加工的,仅就加工费部分的进项税额计提。
Q1:增值税加计抵减具体能抵多少?
A1: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即当期进项税额除正常抵扣外,可额外多抵减5%。
Q2:新申请企业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A2:可于2026年10月起每月1日至10日,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今天是9月26日,距10月1日窗口开启还有5天。
Q3:制造业销售额占比怎么算?
A3: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制造业行业属性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制造业"门类(C类)判定。
Q4:2026年新认定的高企能享受多久?
A4:2026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Q5:高企资格2026年内到期但没重新认定怎么办?
A5:享受政策时间仅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在2026年内重新取得高企资格,可享受至2027年4月30日。
Q6: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6:主要依托高企认定系统数据,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通知附件1),并确保2025年度研发人员比例、2023-2025研发费用比例、2025年高新产品收入占比等指标真实合规,材料留存备查。
Q7:四川企业申报找哪个部门?
A7:申报入口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名单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制造业属性、高企资格、税务指标由各部门按职责复核。
Q8:会不会有机构以"代办加计抵减名单"收费?
A8:政策申报遵循"自愿申报、真实发生、相关材料留存备查"原则,官方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可自行登录系统申报,也可咨询专业服务机构协助梳理材料,但须警惕以"保证进名单"名义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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